11月的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天空显得格外高远,像一块澄澈的蓝琉璃,几缕薄云如同画家随手抹上的飞白,一群群南迁的候鸟,为这诗意的画面增添了几分生动。
群山掩映的村庄中,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金童山村村民王某某和陈某某在该县人民检察院3名检察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走村串户,向村民宣传候鸟保护相关知识,并以非法猎捕候鸟的自身经历,警示村民遵纪守法,共同保护候鸟。
这是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深植“生态有价”理念、加强候鸟保护的一个缩影。该院自去年秋末办理了一起案子以来,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有力遏制了当地非法猎捕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10月18日凌晨1时许,金童山村村民王某某和陈某某在明知当地为禁猎区且处于禁猎期的情况下,仍携带电瓶、探照灯等工具,至五团镇铺水路村大竹山山场坟山边,采用探照灯吸引候鸟靠近聚集再用竹竿击打的方式非法猎捕候鸟39只。当日清晨6时许,二人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39只候鸟全部死亡。经鉴定,39只候鸟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共造成野生动物资源直接损失19600元。城步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拟要求二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费用19600元,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9600元。
然而,经调查发现,涉案当事人王某某罹患重病,其父亦患有精神障碍。王某某和陈某某家中均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两家仅靠几亩薄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根本无力支付赔偿款。
受损的生态如何修复?当事人无赔付能力的困境该如何破除?两大难题摆在了承办检察官面前。
为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兼顾生态保护和民生守护,2025年9月25日,城步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五团镇人民政府、金童山村委会等代表参加,并特邀2名省级、1名市级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相关领导旁听指导。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相关法律及专业鉴定意见,对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进行了系统说明。人民监督员则针对赔偿履行方式与替代性修复的实效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连番提问,重点核实了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与劳务替代方案的现实操作性等关键问题。
在听取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意见后,听证员展开独立评议。“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明确,家庭困难属实,替代性修复比单纯追缴赔偿金更具实际意义。”省级人民监督员张凡和唐奕表示。市级人民监督员石强则补充道:“劳务替代性修复必须紧扣候鸟保护核心,确保生态损害得到实质弥补。”最终,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王某某和陈某某以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听证会达成的共识,明确王某某、陈某某无须支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转而承担一定期限的候鸟保护劳务。二人将在城步检察院的督促下与相关行政部门签订替代生态修复协议,检察机关也将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修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真修复、真见效”。
“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好好护着这些鸟儿。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减轻赔偿负担……”听证会上,王某某和陈某某真诚忏悔。他们表示,将深度参与到候鸟迁徙通道保护中,为数千万只集群飞越辖内的候鸟护航。
“这场特殊的听证会程序规范、效果好,为探索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标准化清单提供可复制性经验,为基层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张湘中对这场听证会作出高度评价。
城步境内的候鸟迁徙通道是国际上重要的候鸟迁徙路线之一,被誉为“千年鸟道”。每年4至6月是候鸟北迁的高峰期,8至11月则是南迁的高峰期。在这两个时间段内,数千万只候鸟会集群飞越城步境内的大竹山等区域。近年来,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当地非法猎捕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遏制,发案率显著下降。下一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的标准化清单,让犯罪嫌疑人从“破坏者”向“守护者”转变,实现惩戒教育与生态保护双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