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全会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高质量推进“十五五”时期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党的创新理论科学指引,必须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要求,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提出思路举措。
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方位。“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确定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十五五”时期正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五年。“十五五”时期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加快补齐短板。
准确把握新的发展要求。“十五五”时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内涵要求。创新要整体再上台阶,协调要聚焦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绿色要紧扣“双碳”目标加快发展转型,开放主要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共享重在完善机制,做到有效,追求长效。
准确把握新的改革任务。“十五五”时期,制度建设是主线,更加突出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然以深化农村改革为支撑。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释放农村发展活力,让广大农民更多分享现代化成果。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增加农民收入。
准确把握新的人口变化趋势。“十五五”时期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明显。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在县、乡(镇)、村的优化布局中,更加聚焦于着力提高乡村人口整体素质,努力保持乡村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乡村现代化人力资源,推动乡村人口高质量发展,把人口红利更多转向人才红利。
准确把握农民新的民生福祉期待。谋划高质量推进“十五五”时期的乡村全面振兴,要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十五五”时期是过渡期结束后转向常态化帮扶的新阶段,要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坚持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让广大农民更多分享现代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