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2

给“应急响应”配一匹制度“快马”

王朝帅

桥面裂缝如蛛网般蔓延,桥墩石块在洪水的啃噬下日渐松散,断裂的护栏裸露着钢筋……近日,双清区渡头桥镇姚喆村里的“上板桥”安全隐患问题备受关注。然而,问题曝光后,非但未获得及时解决,有关部门给出的回应,仍然没脱离“走流程”的窠臼。

一边是村民每日通行的安全所需,另一边是循规蹈矩的流程审批,平行不相交的两者,映射出了公共治理中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当公共治理遇上“紧急情况”,仅仅依靠“走流程”处理行吗?

诚然,规范的程序是公共治理的基石,旨在保障公平、防范风险。可当流程层层审批,错过了最佳的风险处置时机后,小问题常常会拖成大问题。这警示我们:当程序固化为教条,脱离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初衷时,它反而会筑起一堵损害公共利益、消解政府公信力的墙。尤其是在国家三令五申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背景下,政策信号与部门执行之间的“时差”更值得反思。

公共服务,应该具备“应急”属性。这要求有关部门在常规的审批流程之外,要建立起权责清晰、反应迅速的应急响应机制。应明确何种情形可启动应急程序,建立分级响应标准;应设立由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小组,简化内部会签环节;应制定“首报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确保从接报、研判到处置形成闭环;应预留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启动即可快速调配人力物力。面对紧急问题时,特事特办,开启“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将问题整改到位,才能防止问题扩大化。同时,还必须在“特事特办”期间明确权力边界与监督,确保问题处理得规范透明,避免衍生新的不公平或权力寻租空间。

给“应急响应”配一匹制度“快马”,这匹“快马”展现的,不仅是办事速度的提升,更是治理系统本身的优化。唯有让权责匹配并跑在风险爆发之前,让勇于担当贯穿于决策到执行的行政链条之中,才能筑牢安全发展的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