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蒋开炜)1月12日16时许,大祥公安分局罗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鸟类,疑似保护动物。副所长申鹏飞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发现一只灰褐色羽毛的鸟蜷缩在角落,疑似受伤。
天气寒冷,民警和辅警找来纸箱和衣物,为它搭建了一个临时“小家”,并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经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凤头鹰。
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这只凤头鹰右腿有轻微擦伤。随后,民警将其移交给救助中心进行专业救治和照料。待其完全康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择机放归自然。
凤头鹰属隼形目鹰科,体型中等,头具短羽冠,常单独在空中翱翔,以蛙类、蜥蜴、鼠类及昆虫等为食。由于数量稀少,其在维持生态平衡、科学研究及农林害鼠防治等方面均有重要价值,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也是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
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凌云)1月20日12时35分,邵阳快警新邵2平台接到群众求助,称在大坪体育馆广场绿化带内发现一只疑似受伤、无法飞行的大型鸟类。
民警、辅警立即携带防护手套、透气纸箱等装备赶往现场。经初步查看,该鸟体表无明显外伤,但精神不振,推测可能因体力不支或天气原因无法飞行。民警小心将其安置于纸箱中带回执勤点,并提供饮水与食物进行临时照料,同时联系新邵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前来协助。
林业部门人员到场后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成年),未见严重伤势。随后,民警将普通鵟移交给林业部门,由专业人员实施后续养护与康复评估,待其恢复后择机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市民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私自救助或随意放生,应及时报警或联系相关部门,由专业人员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