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治国理政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干部从政履责、干事创业的基本要求。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根植于党的性质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决定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人民出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持为人民出政绩,政绩观就有了根、有了魂,各级干部的执政行为就有了旨归、有了中心,纠治政绩观偏差就有了方向、有了标准。
政绩观是各级干部履职尽责的目标定位、内在动力、理念遵循、价值准则,影响和决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的各种选择。政绩观要回答政绩为公还是政绩为私、权为民所用还是权为己所用、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还是只图昙花一现的政绩、靠苦干实干出政绩还是靠投机取巧出政绩等问题。在决定政绩观的各种因素中,最重要的还是政绩为了谁的问题,是为人民出政绩还是为个人或少数人出政绩,是为民造福还是为己谋利。因此,政绩观的根本是人民观,也就是怎样看待党与人民、江山与人民、权力与群众、领导与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权、为人民谋利、为人民奋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正确政绩观就有了坚实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石,有了端正航向的“指南针”;丢掉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必然导致错误政绩观,在重要关头迷失方向。党性与人民性是统一的,党性对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为人民服务是党性的灵魂,坚守党性必然要求为民造福的政绩观。
政绩观从属于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就必然将其贯穿于全党的执政活动之中,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政绩观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三个根本”决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是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为民造福、坚持为民服务的政绩观,这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列在首位的就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人民至上本身就包含着坚定而明确的价值准则、价值导向、价值追求,落实到党的执政行为和干部的从政履责上,就是在各种价值选择中,人民利益是最高利益,决不允许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而牺牲人民利益,决不允许打着群众的旗号却干着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决不允许竭泽而渔、以透支未来为代价换取个人升迁的资本。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贯通其中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观。我们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公”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是执政为民的政治前提,执政为民是立党为公的实践证明,二者统一于党的根本宗旨和根本立场。正确政绩观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这是科学精神和人民立场的有机统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强调必须遵循历史规律,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就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生动体现,是党治国理政、领导建设、推动发展、长期执政不可违背的铁律。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既指明了为谁出政绩,又强调了怎样出政绩,要求为人民出政绩不能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干在实处、实干为要,为人民真出政绩、出真政绩。
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就必须纠治背离这一目标的错误政绩观。在出政绩的目的和手段上,有的干部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为了捞资本、谋升迁,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大场面、铺大摊子,不计成本、浪费财力,喜欢“作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有的干部出政绩是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不惜做假账、玩数字游戏、报虚假政绩,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而对群众诉求却麻木不仁,为民服务不上心不尽力,不尊重群众需求盲动硬干,甚至侵害群众利益,让群众十分失望。凡此种种,实质上都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错误政绩观作祟,都要在这次学习教育中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将错误政绩观清除,校正政绩观偏差。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