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0

有一种“不为”也是政绩

羊长发 羊咪米

日前下乡,听说这样一件事:某地为提高粮食产量,彰显政绩,在乡村振兴中盲目实施“旱改水”,将原来种植经济作物的高岸田改为水田,结果因缺水和管理不善,高岸田种植的水稻大部分绝收,导致农作物减产、造成经济损失,引发村民不满。

此事令人深思。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政绩盲目决策“乱作为”,造成资源浪费、债务风险、社会矛盾的事例屡见不鲜。如某温泉景区扩规建设多个特色小镇,后因脱离实际需求,最终大面积烂尾,“标志性项目”成为“标志性浪费”;某地耗巨资复制古厝建设仿古驿站,建成后迅速荒废;一个三线城市投资90亿元建设有轨电车,年运营收入仅百余万元,亏损严重;某县强制推广绿壳蛋鸡养殖,因防疫和市场问题全面失败,农民因背负损失上访……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不从实际出发、不考虑客观条件,为追求政绩蛮干盲干,在不该为、不能为的事情上“赶鸭子上架”,不但不能取得政绩,甚至还会给事业造成损失。相反,对发展规律保持敬畏,不盲目跟风乱铺摊子、不脱离现实劳民伤财,摒弃“急功近利”的观念,克服“乱作为”的冲动,做到有所“不为”,实际上也是一种政绩。

当然,“有所不为”,并不是“无所作为”,更不是消极怠惰、躺平摆烂。政绩是干出来的,真抓实干才能出政绩。而在实际工作中因时而变、随事而制,守住底线、防止风险,通过科学研判规避“乱作为”,通过有所“不为”,为“有所为”腾出资源、留出空间,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政绩呢?

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是政绩观的一体两面,牢牢把握“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法与方法论,做到在该“有所作为”时敢为善为,在“有所不为”时坚决“不为”,才能真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