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肖莉君)5月11日,在绥宁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一场普法讲座引发企业代表广泛关注。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成伟围绕“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法律边界”,为全县企业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很多老板认为公司就是自己的,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是危险误区。”讲座指出,公司财产具有法定独立性,经营者仅享有分红、决策、监督等权利。公私财产随意混同,极易引发民事纠纷,甚至触碰刑事红线。
案例令人警醒:老板过生日,员工自发凑份子钱,随后老板宴请员工从公司报销餐费,即构成职务侵占。反之,若由工会组织聚餐并为老板庆生,老板不收份子钱,餐费由公司支出则合法合规。
讲座强调,职务侵占罪起刑点已降至3万元。私自划转公司资金、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消费等行为,达到数额标准即构成刑事犯罪。企业公务消费须规范记账、留存凭证,严禁使用私人账户收取经营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