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配锁匠生意不好竟连偷电单车售卖,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悔之晚矣。11月20日,公诉机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被告人罗某系修锁、换锁师傅,因生意不好,竟利用自己经营修锁、换锁经验,于今年6月先后盗窃他人电单车4辆。6月7日中午,罗某窜至东风路地下街一入口,见一女子停好电单车进了地下街入口,罗某即熟练地套开了此车,迅速开着此车逃离了作案现场。当月的17日、20日与29日,罗某采取相同的手段,先后在五一南路、昭陵西路与市广场,偷盗电动单车3辆,销赃得款2600元。因4名被害人均及时报案,民警通过监控视频,锁定了嫌犯罗某,于次月19日将其抓获。罗某落网后痛悔不已,并协助民警追回了赃车,公安机关将电单车一一返回了被害人。经鉴定,4辆被盗电单车合计价值为44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