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但少数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因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依法打击逆行、闯红灯、违规加装伞具等违法行为。
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背景下,电动自行车不文明行车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11月5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来到北塔区江北广场调查了解。
西湖北路与魏源路交叉路口是我市创文迎检重点路口,北塔交警大队正在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严查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安装遮阳伞及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记者蹲点采访的30分钟时间里,江北广场红绿灯处共有3辆电动自行车因逆行分别被处罚50元。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何女士,她驾驶电动自行车从魏源路的农业发展银行附近向西湖北路行驶,为贪图一时方便从魏源路直接左拐逆行进入西湖北路。“我也知道这是违法,但为了节约几分钟就逆行了。”对于处罚结果,何女士表示接受。
“今天上午,截至目前我们已查处10余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逆行的最多,占到80%,闯红灯的约占到20%。”北塔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李喜军说,特别是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处于急速的车流中,出事风险大。“除了闯红灯,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还喜欢抢灯和压斑马线,没有按规定停在停止线以内,却停在斑马线上等红绿灯,还是黄灯时他们就为了抢那两三秒钟,冒着生命危险往前冲。”李喜军说,对于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方面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另一方面是从法律法规到创文知识进行教导。
那么骑着“肉包铁”的电动自行车这样任性驾驶,后果会怎么样?记者在北塔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了解到一个极具教育意义的案例:今年6月21日18时许,卿某红骑电动自行车,沿北塔区西湖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中驰红绿灯地段时,在闯红灯的过程中与钟某驾驶的由东往西直行的皮卡车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卿某红受伤。
在调取的视频监控中记者看到,两车相撞时卿某红整个人腾空而起,直接飞到皮卡车引擎盖上,而后重重摔在路面上。“当事人卿某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自行负责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当事人钟某的车辆损失。”北塔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孙宇明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