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5日,我市召开《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条例》的立法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等,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我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2019年7月26日《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获得批准。该《条例》的顺利出台和公布施行,将为我市保护水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是我市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该《条例》实施后,将通过控制设置排污总量、入河排污口管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条款,推进邵水污染的综合整理,促进邵水水质整体提升;通过设置水源保护、小流域治理、取用水限制及水生物、渔业保护等条款,明确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邵水流域生态保护;通过划定邵水河道管理范围、明确禁止性行为、开展河道环境整治等条款,规范邵水流域的河道管理、整治等工作,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目前,我市已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工作制度,将河长制纳入到此次条例中,是我市立法工作的一个亮点。《条例》规定,各级河长应当加强对邵水流域的巡查;河长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行邵水保护相关职责;河长可以约谈保护不力的部门和下一级河长,也可以提请本级政府约谈保护不力的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就如何规范河道管理行为、《条例》实施后是否会制约我市经济的发展、如何做好邵水保护工作等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