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沈女士将“热心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送给隆回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感谢该法院全体执行干警。
2023年3月,廖某以装修店铺为由,向沈某借款70000元,并约定按期偿还。然而,廖某并未如期履行承诺,沈某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果断将其起诉至隆回县人民法院。隆回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廖某在10日内偿还沈某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共计63547.86元。但廖某仍未按期履行,沈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隆回县人民法院干警多次上门执行,被执行人廖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廖某拘留15日。
但拘留不是目的,为了达到双赢的执行效果,执行干警通过与廖某家属耐心沟通,促成了申请执行人与廖某家属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5天后,被执行人廖某的家属按照协议偿还了沈某9000元借款,剩余的债务将按照每月5000元的计划逐步清偿,隆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廖某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这一协议的达成,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隆回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理解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