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9月11日讯 (通讯员 伍文彬 朱睿夫)9月6日上午,双清区司法局汽车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城市山林小区起火引发的业主与物业的纠纷。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城市山林小区原物业公司北大双物业公司及失火业主罗某,此前经社区调解未果,故而双方向司法所寻求调处。
罗某称,8月3日邻居告诉她家里起火了,她赶回来后发现小区大门过窄,消防车无法通过,消防员步行入内来到15楼失火地点时,打开消防栓却没有水,再由相关工作人员打开增压泵供水时,已经延误了救火时机,造成了巨大损失。物业公司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物业公司则辩称,自2018年4月1日接管城市山林小区以来,因业主不配合缴纳物业费,公司亏损严重。7月起有80%的业主未交物业费,根据合同中的条款“30%以上业主不交物业费则终止合同”,公司已多次在小区内张贴撤离公告,将工作人员撤出小区。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选择了背对背谈诉求、面对面谈差异的做法,在反复的情理法理双重说服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将赔偿金额定在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