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3日,邵东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和水东江派出所在同一天中,收缴三把鸟铳,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杨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村民王某绢、王某两人在家中非法私藏枪支。民警在王某绢、王某两人家中分别搜出一把鸟铳。经查,王某绢、王某藏有的鸟铳都属于自制。王某绢、王某二人因非法私藏、持有枪支,被邵东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同日,水东江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了解到村民申某家中非法藏有一把鸟铳。由于当时申某不在家,民警通过其家人联系上了申某并耐心给其做工作,向他讲解有关枪支的法律知识,告知私藏枪支是违法行为。最终申某把私藏的一把鸟铳上缴给该所。经查,申某藏有的鸟铳为其父亲所遗留,但法律无情,申某因涉嫌非法私藏、持有枪支也被邵东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